醜話說在前頭,就該有心理準備,去承擔被醜化的風險。

當信任崩潰,隱私秘密被散撥出去的同時,第三個人的嘴要怎麼
說都可以。

要怪罪第二個人口風不緊?要怪罪第三個人扭曲事實?

當說出口的話,被他人當作醜化自己的利器,要怪的,也是當初
何必掏心掏肺的說出自己的痕跡。

回到問題的源頭,自己不說,又哪會招惹這些麻煩?

從今以後,我不會再輕易吐露任何事,不會再有沒擔當不敢承認
自己說溜嘴的第二個人,也不會再有聽人耳語不清事實到處中傷
傳播的第三個人。

為了過去,我已經付出了我該付的代價。

如果你們覺得還不夠,就不要怪我當那第二個人,不過,我說出
口的,我不會否認我曾經說過,因為這是我的擔當。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ainsou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